2020年10月23日

第A03版: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濉自然资告字[2020]026号

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濉自然挂(2020)54号,宗地总面积:26504.03平方米,宗地坐落:濉溪县刘桥镇云集路东、育才路西,出让年限:70年,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2%,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起挂价:2045万元,保证金:1023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宗地编号:濉自然挂(2020)65号,宗地总面积:7440.35平方米,宗地坐落:濉溪县百善镇大道南、原百善镇医院地块,出让年限:40年,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5%,起挂价:990万元,保证金:495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10、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11、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20日到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0日到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1月2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08时00分至2020年11月24日09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出让濉自然挂(2020)54号宗地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出让方式为“限房价、竞地价”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实物由宗地所在镇(园区)负责按期交付,并协调解决土地交付过程中的相关事宜,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2)根据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相关材料,宗地竞买人须为上市或国有企业,资质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本级投标其子公司具备相应开发资质,或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二级及以上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条以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材料为准)。(3)地块竞买人须全面掌握宗地的基本情况,认真阅读竞买地块《小区建设购置合同》,同意购置合同的条款,取得以上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宗地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符合条件后,与濉溪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小区建设购置合同》并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濉溪县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施工环境保障、建设资金筹集、审批,房屋移交分配等工作。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行业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等监管工作。本次出让宗地购置物回购单价及总价分别为:濉自然挂(2020)54号回购单价均为3788.25元/平方米(含地上及地下各类配套、商业等综合单价),总购置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壹亿玖仟玖佰壹拾肆万零肆佰元整(¥199140400.00),最终以测绘核定的实测住宅产权面积*回购单价来结算,各地块回购总价由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核定。(4)宗地竞得人须按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县规委会审核通过的《小区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小区建筑安装施工图》、《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施工图》、《小区人防设计施工图》等进行建设。宗地内所有建筑物、附属物不得对外销售、出租和转让,宗地按照《小区建设购置合同》的约定销售给濉溪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濉自然挂(2020)54号宗地教育配套设施按照《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补充通知》(濉政办【2014】2号)执行。(三)本次出让宗地,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四)本次出让宗地地块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正式批准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五)本次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六)本次出让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付出让价款的50%,其余款项按合同约定支付(其中濉自然挂(2020)54号余款3个月内付清),所有款项一律以银行转账支付。(八)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九)本次出让宗地最终解释权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投公司、县住建局、县棚改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建投集团10楼)

联 系 人:郑万清 刘培

联系电话:0561-7508088

开户单位:濉溪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濉溪农商银行濉溪支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账号:

20000178430210300000018(农商)、1331701021000040787(徽行)

濉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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