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8日

第A02版:

烈山区人民法院努力开创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石晓萌

本报讯 今年以来,烈山区人民法院主动适应司法宣传工作新形势,用活宣传载体、创新宣传方式,注重挖掘特色亮点,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五强化”开创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强化思路做好策划。采用媒体融合发展的新思路,打破司法宣传常规模式,与审判执行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烈山区人民法院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管理办法》,建立“思维、创新、队伍、保障、效果”协调发展的立体化宣传格局。注重培养司法宣传工作者应对负面舆情的能力,把被动宣传变为主动出击,开启了既能够顺应新媒体发展要求、满足人民期待,又能够传播法治精神、维护法治舆论环境的司法宣传新时代。

强化创新做优载体。自创内刊《烈山法苑》并刊印17期,与《安徽法制报》、《淮北日报》、淮北广播电视台等携手合作开设专版、专栏,多角度、全方位展现法院良好形象,原创歌曲MV《美丽烈山 平安安徽》一片好评。发挥“两微一网”网络普法作用,发布微博信息650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转载各类法律文章512篇。加强新媒体合作,入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百家号等平台,积极推送法院动态,阅读访问量达4493.3万次,粉丝数12352人,抖音播放量13.4万次。

强化队伍做新格局。烈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人才的培养和任用,努力建立专业强、素质高、勇创新、肯实干的宣传队伍。确定专职宣传员5人和兼职宣传员25人,定期召开联络员座谈会,加强专兼职宣传人员的学习交流,培养干警对宣传新闻的敏感性,提高选材写作能力。定期发布稿件采用情况通报,不断增强干警的自觉性、主动性,将司法宣传贯穿审判执行方方面面。

强化保障做实宣传。严格宣传制度,修订完善《关于加强思想宣传工作意见》,形成“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炒作渲染,实事求是、把握分寸、谨慎报道,确保正确的宣传导向。将思想宣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奖分、扣分事项,开展专项考评。此外,加大经费投入,为宣传人员配备专业设备,提高硬件基础建设。

强化成效做好示范。坚持围绕法治、法院、法官,宣传审判执行工作新成果新经验、司法为民好举措,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04篇,相关工作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转载报道4次。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借助“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等活动,深入一线、学校开展法律宣传。

烈山区人民法院按照“中心工作出彩、重点工作出新、常规工作出色”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和改进司法宣传工作,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使审判活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有机统一,助推平安美丽法治烈山建设再上新台阶。

2020-09-18 俞晓萌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55699.html 1 3 烈山区人民法院努力开创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