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谢龙
本报讯 “感谢你们,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我这次回家都不会有好心情,心里的火发不出来不知道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呢……”8月28日傍晚,东山街道翰林社区调解室里的一位当事人满怀感慨地说。
这次纠纷还要从新冠肺炎疫情讲起。当事人陈女士多年来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很少回淮北,不过其在翰林社区有三间门面,一套住房。疫情发生后,由于三间门面生意不好经营,所以一直闲置着,社区工作人员就在陈女士门面房不远处摆放了几个垃圾分类箱。
一周前,新租户给陈女士打电话说想租用其门面,陈女士开心地回到了淮北。在简单地打扫了门面房卫生后,陈女士看着店面不远处的几个垃圾桶心里总是别扭,新租户看后也提出了垃圾桶的问题,所以陈女士就把垃圾桶拉到了路口边上。第二天,陈女士和新租户签合同时,看见垃圾桶又回到了原位,于是特别生气地拉着一个垃圾桶就来到了翰林社区,把垃圾桶放到了社区门口,还与社区工作人员发生了言语冲突,并报了警。
“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晚上就要坐7点多的车回苏州,我们不能让她带着怨气回去。”翰林社区主任王会菊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由于社区出面调解了多次均未成功,因此希望司法所再调解一次。司法所调解员及时赶到,把陈女士请到调解室,倒上一杯热茶,细心倾听诉求。另一边,又听取了社区一方的说法。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陈女士最终同意了调解员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社区把垃圾分类箱放到其它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地方,并于当晚开会强调工作人员在接待居民时的态度,同时社区主任代表社区给陈女士道歉。陈女士心结解了,心中的气也消了。
此时已经是傍晚6点多了,司法所调解员和社区主任共同送陈女士出了社区,祝她一路顺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