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李佳惠 黄敏
本报讯 近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专项稽核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本次基数申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直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至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申报;县区所辖区域内的参保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如需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执行则无需申报;如需提高缴费标准,可向户籍所在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调整申请。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职工享受社保待遇的重要依据,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社保权益,201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间节点如实为职工申报社保缴费基数,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凡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人社、医保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2日,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超时录入将为无效操作。同时,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今年我市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方式较往年有较大变动,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创新业务经办模式,大力倡导“一网通办”和“不见面”服务,今年社保基数原则上全部采取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可通过访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按照文件要求、操作指南及时间节点直接网上申报;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携带U盘至所属经办机构进行拷盘线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