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020年09月07日

第A04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引领新时代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庆祝《慈善法》颁布四周年暨第五个“中华慈善日”

(2020年9月5日)

慈善事业是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救助制度和兜底保障制度的有益补充,是实现第三次分配的关键要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在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作用,是参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慈善事业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实践反复证明,慈善事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中国慈善事业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艰难起步,在历次国家重大公共事件救助中,慈善事业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慈善组织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第一时间发出倡议,呼吁全社会献爱心、伸援手、捐款捐物,动员志愿服务,为抗疫作出了重要贡献。慈善事业凝聚了全社会的爱心善意,具有强大的社会资源动员整合能力,是应对重大灾难兜好民生底线不可忽视的重要社会力量。

慈善事业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农村贫困人口的重要纽带,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平台,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力量。在实践中,各级慈善组织不仅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方面主动作为,还在积极开展扶贫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协助科学决策、推广扶贫志愿服务等方面全面发力,推动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良性互动,有力拓展了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深度和广度。

慈善事业在完善社会治理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慈善事业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拓展,不仅包含扶贫济困、安老助孤、赈灾救难等传统慈善内容,还进一步丰富了教育、卫生、环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实践证明,以慈善为主渠道的第三次分配是社会主体自主自愿参与的财富流动,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收入更加公平正义方面,扮演着市场和政府难以替代的重要角色。在告别绝对贫困后的“后扶贫时代”,慈善事业在帮扶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十分重视慈善事业,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就提出:“慈善事业是惠及社会大众的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2018年在湖北考察时指出:“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加快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2019年在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又进一步明确:“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大都已收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各个专题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也为所有关心慈善、热爱慈善、投身慈善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慈善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了思想指引、注入了动力源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进我国慈善事业法治化进程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7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慈善法执法检查专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王晨副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全面启动这项工作,这是推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进程的难得契机。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就慈善执法检查召开多次座谈会,结合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座谈如何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善的意识。要借执法检查的强劲东风,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慈善组织和全社会“依法治善”的意识,增强各地区、各部门在慈善法规体系建设上增强紧迫感,为慈善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建立慈善应急机制。要吸取抗疫工作的经验教训,在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建立慈善应急机制,明确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参与责任、参与机制、动员机制、保障激励等规定,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特殊作用。

加快慈善法规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与慈善法相配套的法规体系,破解慈善事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加大对慈善组织的保护和政策扶持力度,使捐赠方、受益方、慈善组织和管理监督者各得其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完善慈善监管和税收优惠机制。要根据慈善法相关要求,理顺慈善监管和税收优惠政策制定的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慈善监管和税收优惠政策。

加快推进慈善事业信息化建设。要推进覆盖整个慈善事业的信息化大数据管理系统和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慈善行业更加公开、透明、高效,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和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慈善事业

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重视程度。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一认识,转变观念,从第三次分配的高度,将慈善事业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格局,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不断强化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激发慈善组织和社会大众参与慈善、奉献爱心的热情,调动蕴藏在社会大众之中的巨大的慈善正能量。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改进对慈善行业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将鼓励支持、协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作为监管工作的基本理念与出发点,在此基础之上再强调依法规范、从严管理。

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慈善事业法治化的力度。要加大对贯彻执行《慈善法》的督促检查力度,使各级政府和慈善组织增强懂法、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要在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中,明确建立慈善应急机制,明确政府引导慈善力量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地位、参与责任、参与机制、动员机制、保障激励等规范,充分发挥慈善力量的特殊作用。要加快慈善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与《慈善法》相配套的法规体系,破解慈善事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使捐赠方、受益方、慈善组织和管理监督者各得其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加快慈善行业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覆盖整个慈善事业的信息化大数据管理系统建设,推动慈善更加公开透明。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对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激励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慈善事业的税收优惠力度,鼓励公众积极献爱心、捐款物。税收政策向慈善事业倾斜,表面上会减少国家税收收入,实际上它能激发和带动民间资本将更多资源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事业,进而替代政府财政支出,形成四两拨千斤的效应,减少政府财政压力,扩大社会公益投入。

第四,要进一步加大对志愿服务的制度性激励力度。国家应当建立以精神奖励和社会优待为主,适度物质回馈为辅的全方位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在社会治理和社会进步中的巨大正能量。

第五,要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营造慈善事业发展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慈善文化成为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紧密结合的全民共识和行为自觉。要大力推进慈善文化和慈善教育体系建设,开设慈善理论与文化专业,深化慈善理论研究,培养高层次慈善人才。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中华慈善奖、慈展会等载体,宣传慈善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大力促进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积极推进慈善文化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努力营造全民慈善氛围。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舆论中的主导作用,大力宣传慈善事业发展的正面典型和积极贡献,树立慈善事业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决战脱贫攻坚,助力疫情防控,是我们目前最重要、最紧要的一项任务,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社会资源和慈善力量向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倾斜,在扶贫济困、助学助教、助医助残、助孤助幼、安老敬老等领域不断保持与完善行之有效的救助模式,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残障人士及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牵线搭桥,整合资源,尽力而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促进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淮北市慈善协会宣

2020-09-07 ——庆祝《慈善法》颁布四周年暨第五个“中华慈善日”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54775.html 1 3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引领新时代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