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王晨
本报讯 今年以来,濉溪县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着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良好氛围。
濉溪县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功能,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激励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村民理事会”“村民说事室”等方式,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要你治”向“我要治”转变。同时,强化对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指导,引导农村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添加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使村规民约具有约束性、彰显实用性、突出时效性。
濉溪县深入推动依法施政,重点加强农村危房拆除、水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城建规划、社会治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域的深度应用。截至7月底,全县依法依规清理乱搭乱建604户,清理残垣断壁2413处,用法治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驾护航,实现法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机统一。
濉溪县大力弘扬农村传统美德,强化道德支撑和道德引领,激励农民群众爱党爱国、孝老爱亲、崇德向善,发挥身边榜样示范带动作用。2019年以来,累计成功上报推荐好人线索7万余条,全县共有49人荣登“中国好人榜”,41人当选“安徽好人”,172人当选“淮北好人”,233人入选“濉溪好人”,5人当选全省道德模范,3人入选“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34人荣获“淮北市道德模范”称号,大力营造崇德向善、德者有得的良好氛围,为濉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沛的道德滋养和精神力量。全力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以《濉溪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指导,全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去年,全县已建成中心、所、站、分中心、基地、点等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643个,覆盖全部13个镇(园区)、213个行政村、22个社区。濉溪县被列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第2批试点县。2019年共争取省文化扶持资金46万元,市项目资金107万元。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在清明、暑假等重要节点宣传移风易俗,争取全省移风易俗支持资金25万元,对全县“四点一线”移风易俗示范片区进行巩固打造。申请市级文明创建项目资金,打造曹坊村、高家村2个移风易俗示范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