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李侠
本报讯 “真没有想到我反映的问题能这么快解决,你们的服务真是方便、快捷啊!”近日,成功解决劳动合同纠纷的李某激动地说。
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2019年以来,相山区东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接受劳动人事争议投诉39起,成功化解投诉事项25起,调解率达到64%,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相山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6月下旬,东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接到刘某投诉电话。市内某一冷饮店拖欠其工资,因多次讨要无果遂来到东街道投诉。工作人员通过了解情况于次日专门前往该冷饮店与店主进行耐心宣传、沟通。由于前期该店主与刘某因工资问题产生较大纠纷,双方关系紧张,给调解工作造成了较大困难。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宣讲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成功调解,店主当场给付了刘某工资。
8月24日,调解中心又来了一位特殊的投诉人,投诉涉及的金额为百十余元。李某反映其通过网上招聘来到市内某一快餐店打工,双方约定试用期给付报酬,但工作两天后,快餐店予以辞退并说明试用期不满三天不给报酬。调解中心工作人员没有因为双方争议的报酬金额过小而忽视,而是多次实地上门宣传、劝导,最终成功调解了店主与李某的劳动争议,这才有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近年来,东街道办事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积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特点,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难点,在化解劳动纠纷的同时,开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预防了各类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创建劳资双方迅速解决劳动争议的新途径,成功打通了劳动者维权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