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今年上半年,烈山区人民法院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强司法应对,审判质效、执行攻坚、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态势良好,群众满意度排名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六、全市基层政法机关第一。
加强司法应对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烈山区人民法院立即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蒋涛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党员干部认真落实“三报到”制度,主动进社区投身疫情防控、关爱慰问等工作,构筑疫情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为进一步强化防控举措,认真做好办公场所卫生环境预防消杀工作,配备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等检测防护物品;注重食堂卫生和饮食安全,为每名干警配备专用餐具,倡导“错峰就餐”,严格杜绝集中就餐;做好来往人员的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做到人员全面覆盖、情况随时掌握。
坚持做好立案信访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方式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等通告,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诉讼、信访,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落实院长接访日制度,“一把手”通过微信视频方式与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化解工作不断档、不脱节。上半年,网上立案371件,委派调解555件,结案373件,调解成功154件,调解成功率41.29%。
此外,通过网上开庭、线上调解,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风险,确保各方面工作得以兼顾。同时,将第十法庭作为疫情期间的特殊法庭,时刻做好消毒防护,一日开庭27件,充分保障了正常的庭审秩序。
狠抓执法办案 全力保障服务大局
烈山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企业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12件,结案1833件,结案率79.28%,结案率、平均案件卷宗流转时间等考核指标始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烈山区人民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办理的涉黑恶势力案件在中央督导组抽查反馈意见时被充分肯定。通过建立三级审批制,逐案摸排有组织违法犯罪的相关案件,排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犯罪等案件11件。加大涉黑恶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实行全程跟踪督办,执行到位额23.8万元。同时,对所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在基层组织治理、行业监管漏洞、企业管理等方面发送司法建议,发送率与回复率均达100%。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烈山区人民法院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纠纷,灵活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解决涉案企业迫在眉睫的职工工资发放等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院领导带队深入辖区企业,研判企业发展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指导。通过开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专项执行行动,挽回民营企业损失620万元,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今年以来,烈山区人民法院紧扣“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立足司法职能,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规范执行 提高法院执行质效
烈山区人民法院实行以法官为主导的“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团队办案模式,推行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办案,指定专人办理执行异议案件,使执行实施权和执行裁决权相对分离,最大程度发挥队伍的整体效能。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完善对“四类案件”的个案监督制度,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指挥、流程管理、网络拍卖等平台系统,确保人民群众及时实现胜诉权益。注重发挥联动合力,将消极、被动、单一的协助执行机制转变为积极、主动、多元的执行联动机制,合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精准施策打击拒执犯罪,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一旦查实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固定证据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10件,已有5件执行完毕,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
为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烈山区人民法院克难攻坚,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求突破。完善“执行转破产”工作机制,将具备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企业转入破产程序,提升审判效率,减轻执行信访压力。落实执行案款“一案一人一账户”制度,制定《执行款退还流程》,加强对案款到账、审批、支付等情况的监管,确保案款及时有效发放。出台《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实施意见》,避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执行不廉等行为的产生,促进依法规范执行。
今年上半年,烈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916件,执结725件,结案率79.15%,执行到位标的额3956.1万元,结案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实际执结率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