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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朱成轶、郭建峰、毕丹丹诉你单位工资待遇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淮劳人仲案字531、532、534号裁决书,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淮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