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傅天一 实习生 黄曦
本报讯 近年来,相山区民政局将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举措持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今年以来,累计支付救助资金8.455万元。
在日常工作中有序开展常规救助。相山区民政局根据流浪乞讨人员需求精准开展救助。及时储备适量棉衣、棉被、食品等物资,保证救助物资充分供应;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按“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及时予以无偿救治;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人员,提供饮食、生活必须物品等物资。
在极端天气下做好“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工作开展期间,相山区民政局对百货大楼、金鹰门口、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巡查,及时开展现场救助,发放防暑药品、饮用水等救助物资。最大限度降低炎热天气对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
严格开展疫情防控巡查救助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将流浪乞讨人员疫情防控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通过街面巡查救助,向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防疫物资;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等工作,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出;全面掌握疫情防控期间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信息,定期入户走访、协助解决乞讨人员生活实际困难。
在救助工作中,相山区民政局将继续立足解决救助对象生存生活实际困难,通过区分救助对象类型,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分类实施救助工作,全力保障救助对象的生命安全,确保救助工作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