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4日

第A06版:

濉溪县法院公开审理“套路贷”犯罪案

■ 记者 王晨 通讯员 李欣

本报讯 近日,以徐某为首的20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在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因涉案人员较多且案情复杂,庭审持续2天。

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15年以来,以被告人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纠集多人持续实施“套路贷”犯罪,并于2016年5月设立一家商贸有限公司,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与众多被害人签订明显难以履行的高息合同,通过制造虚假资金给付凭证、虚假借款合同等手段,要求被害人偿还高利贷。在被害人不能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时,被告人强迫被害人向该犯罪团伙中的其他人出具虚假虚高利息的借款手续,用于以贷还贷。为达到不法目的,该组织还使用虚假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被害人无力偿还时,该组织采取滋扰、辱骂、纠缠、威胁、恐吓、泼粪、堵锁芯的手段进行催债,并强行侵占借款人房产或变卖借款人车辆。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组织,逐步形成以徐某为首要分子,以侯某、陈某等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有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濉溪县境内实施25起具有典型恶势力特征的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濉溪县人民法院提前制定预案,做好疫情防控举措,并邀请濉溪县医院两名医护人员到庭,以保障被告人的身体健康。同时,法院还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协助安保工作,供电部门提供备用电源设备保障供电。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本案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针对案件事实、指控罪名等充分发表了观点和意见,依法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该案在网上进行了同步视频直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及被告人亲属分别在其他法庭,以观看视频直播的形式旁听了庭审过程。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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