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詹岩
通讯员 曹菊菊 陆晓菲
本报讯 “丈夫欠的债,妻子需要共同偿还吗?”“勇救落水儿童,儿童受伤用赔偿吗?”……8月8日下午,相山区南黎街道康乐社区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一场“江淮普法行”——《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居民对《民法典》的认知和理解,引导居民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民法典》是人民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宣讲现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专家从《民法典》诞生的重要意义、现实作用、普世价值等方面进行全面解读,并围绕离婚冷静期、侵权责任中的高空抛物、见义勇为免责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重点讲解。同时,法律专家就社区居民提出的疑惑进行现场解答,真正将《民法典》的法律知识带到居民身边,营造了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今天的普法活动就像是一场‘及时雨’,让民众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类似的活动,真正实现《民法典》入脑入心。”康乐社区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