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7日

第A10版:

男子酒后“逞能”开车 罚款1500元注销驾照

■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郭爱芹 王婷婷

本报讯 近日,濉溪男子刘某拿到驾驶证仅4个月,为了过车瘾酒后“逞能”驾驶,不料仅仅行驶200米就被交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属酒驾行为,刘某刚考的证,因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被依法注销。

8月1日晚,濉溪交警在辖区夜查酒驾时,一男子酒后开车被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调查了解到:男子刘某家住濉溪县铁佛镇,当晚和妻儿在外面饭店吃饭时喝一瓶啤酒,饭后回家车辆由未饮酒的妻子余某所开,途经省道S411铁佛街路段时,余某下车去商店购物,此时刘某想过一把“车瘾”就坐进了驾驶室。余某返回见状,多次好言相劝,但刘某仍抱着侥幸心理坚持开车回家,没想到仅仅行驶了200米,就被当场查获。

交警随后对刘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其所持有的C1驾驶证因实习期内记满12分,被依法注销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在驾校千辛万苦才考来驾驶证仅四个月,瞬间就没了,被处罚后的刘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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