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尹晓洁
本报讯 “你们快来!这有个人快不行了!”7月7日晚,交警二大队接报警称:西山路有一男子骑摩托车摔倒,不省人事。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
事发地一片狼藉,受伤男子倒在花坛旁。民警在查看现场情况时,并未发现摩托车有被外力撞击过的痕迹,初步判断是受伤男子自己造成的单方事故,此时受伤男子身上的酒气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后,120救护人员达到现场,摩托车驾驶员王某某被送往医院就治。
虽然王某某全身多处骨折,但因为佩戴了头盔,经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民警对王某某血液检测发现,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174.45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图一时便利,低估了潜在风险,不仅对自己身体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还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