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棚户区改造范围,严格把握改造标准,改善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
【目标任务】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187套,基本建成6037套。
【资金筹措】中央财政及省按既定标准进行补助(含基础设施配套),其余资金通过符合规定的其他渠道筹集,比如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市县财政补助等。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联 系 人:赵洵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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