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0日

第A09版:

二十九、 文化惠民工程

实行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免费开放,开展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补助,实施农村应急广播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和应急管理水平。

【目标任务】免费开放5个公共图书馆、5个文化馆、21个综合文化站、5个博物馆,向群众提供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公共空间设施场地。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全年补贴不少于55.4万元。“送戏进万村”演出不少于277场。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不少于277次。

【资金筹措】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市级(含辖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分担50%,市级财政负担50%;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分担50%,其余部分省财政分担50%,县财政分担50%。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按照免费开放运行情况、接待参观人次、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实施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重点支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农村体育活动。每个行政村7600元,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5:3:2比例分担,市对县不承担配套资金。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农村文化活动地方提标经费2000元,由省、市县财政按1:1分担。市承担部分,由市与区按8:2比例分担,市对县不承担配套资金。

责任单位:市文旅体局

联 系 人:闻勇

联系电话:307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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