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苑小学小记者 杨禾嘉
《时代广场的蟋蟀》由著名作家塞尔登写的,1961年获得纽伯瑞奖银奖。今天,我刚刚把这本书看完。
蟋蟀柴斯特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原。可是它却因为被腊肠的味道所吸引,跳进了野餐篮里,开始吃起腊肠来,更糟糕的是,它在篮子里睡着了。结果可怜的柴斯特被一块三明治压了整整三天三夜,它好不容易挣脱了,可又掉到了纽约时代广场中央地铁站的一个角落,重重地摔在一堆泥灰里。
不过幸运的是,它碰到了爱它的男孩玛利欧。是他把柴斯特带回了家,还用火柴盒做了一个房子。随后柴斯特还遇到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晚上的时候他们经常在一起玩。有一次,他们三个开了一个“晚宴”。开始还不错,可后来柴斯特弄出了大麻烦,于是玛利欧的妈妈就想把柴斯特给扔掉,一向爱财如命的塔克拿出了自己多年来所有的积蓄为柴斯特摆脱了困难。最后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细胞征服了玛利欧妈妈的心。
蟋蟀会拉曲子这件事马上传开了,可是大家都不信。柴斯特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这个事实,就这样它当上了明星,可是当上了明星的柴斯特很想回家。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
读过这本书后我想:三只小动物之间深厚的友情都足以温暖冷漠的世界,如果我们人类之间也能像他们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我们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幸福!
指导老师:吕海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