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步提高筹资标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目标任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进一步提高筹资标准;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普通门诊政策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地惠民;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资金筹措】普通居民参保补助标准为550元/人,其中:中央补助330元,省补助165元,市对市辖区补助27.5元,其余由县区承担。
大学生参保补助标准为550元/人,其中:中央补助330元,省补助省属高校220元、市属高校165元,市承担市属高校55元。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联 系 人:林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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