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梁萌
本报讯 近日,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牵头,驻院纪检监察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干部科、评查办组成的巡回检查小组,围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七个专项”开展情况,对全市4个基层院开展了第二轮督查工作。
督查组通过现场查阅工作台账、会议记录等方式对各县区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全方位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督查组对各县区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现阶段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
督查组指出,全市4个基层院均能够扎实开展“七个专项”活动。下一步,各基层院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检察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整改任务,真改实改、攻坚克难;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把警示教育查摆的问题与检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整改提升;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问题上、推动整改过程中,着眼长远,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