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3日

第A12版:

我市阶段性减征医保费逾1.8亿元

■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贾玉凤 朱晨溪

本报讯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2月至6月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减征工作已初见成效。截至5月底,已为3528家企业办理减征,医疗保险费减征额共计18800.87 万元。

据悉,本次减征覆盖范围为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个人缴费部分不实施减征。在本次减征工作期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的个人放宽延期办理时限,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实施缓缴补缴政策。

自减征工作实施以来,我市持续完善医保经办服务管理,继续按原基数和比例划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对已缴纳应减征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的,按规定办理抵退;并做好参保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缴费义务的宣传督促工作,切实优化经办服务,提升管理效率。确保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确保实施减征和缓缴不增加参保单位事务性负担,确保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当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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