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朱冬
通讯员 郭爱芹 王婷婷
本报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大部分驾驶员的行为习惯。但在濉溪却有这样一位男子,半年前因醉酒开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再次醉酒驾驶,被濉溪交警当场查获。
前不久一个夜晚,濉溪交警在辖区省道S238线临涣路段查酒驾时,忽然发现一辆轿车欲调头躲避检查,民警拦停检查发现驾驶员满身酒味且不能出示驾驶证,执勤交警立即对其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值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行为,执勤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带至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然而不仅如此,驾驶人刘某,濉溪县临涣镇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喝酒开车了,曾在今年3月22日醉酒驾驶被查(血液检测值114mg/100ml),巧合的是在同一地点,目前案件还没处理完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竟然不思悔改再次喝酒开车。对于自己的行为,刘某后悔不已。
近日,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7.26mg/100ml静脉血,属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