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韩惠 通讯员 周大林
本报讯 《淮北市120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试行)》日前印发。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方案的实施旨在巩固和扩大我市120急救体系标准化建设成果,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技能水平,更好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按照规范管理要求,“120”电话号码是院前急救唯一特服呼叫号码,未经市卫生健康委批准,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擅自使用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急救服务电话,“120”受理人员须经市级以上院前医疗急救行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对救护车的管理使用,方案提出,需报市120指挥中心和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由市120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派;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应具备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资质符合要求,不得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此外,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和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收费,并出具规范的收费凭据。
按照要求,各急救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对照规范管理要求,全面客观地分析本单位院前医疗急救管理现状,认真梳理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身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现行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措施。
对各急救站和网络医院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情况,规范管理年活动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查,并推介一批规范管理好、社会反映好、服务质量好的先进典型,促进我市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组织各单位开展送急救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向公众提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科普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