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秦怀庆
本报讯 为切实强化对全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近日,我市正式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药安委”)。
市药安委作为市政府药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市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及23个市直及驻淮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药安委下设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市药安委成员单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四分局淮北工作站等23个部门组成。
市药安委成立后,将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市药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全市药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宣传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考核评价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园区管委会药品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