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推动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我市无任务。
九、贫困残疾人康复
为贫困精神残疾人实施药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
【目标任务】为2576名贫困精神残疾人患者提供药费补助;为338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27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23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资金筹措】(一)药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所需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市辖区所需配套资金扣除省级补助后,再由市与区8:2比例分担。市级对县不承担配套资金。
(二)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0元执行,省财政按每人每年7200元予以补助,市辖区所需配套资金扣除省级补助后市与区按5:5比例分担。
(三)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助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市残联
联系人:韩中超
联系电话:3888363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