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解云
本报讯 今年以来,相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我“约法三章”,在强化制度、深化服务、提升质量上做文章,着力提升群众法律援助满意度。
制度抓落实。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应援快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实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和法律援助各环节责任考核管理,推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轮班制”制度。目前已选任百余名资深律师担任“律师轮班制”成员,依托法律援助管理平台,在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轮流开展接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初审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服务,以及科学可行的法律建议。
服务惠民生。不断提升“12348”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接待标准,做到热线接待、耐心倾听、用心解答。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困难群体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对象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程序,压缩案件审批期限,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做到申请、审批、指派当天完成,努力实现群众少跑一次。
质量促发展。区法律援助中心以监管促案件质量,做好庭前调查到位、庭中环节到位、庭后归档到位“三到位”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及受援人合法权益的落实。同时,全程跟踪案件办理,在指派后、办案中、结案时至少对受援人进行三次回访,实现办案“零投诉”。此外,通过评查组对案件和服务评估选出优、良、差三个等次,实行差价补贴发放,激励援助律师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法律服务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