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7日

第A05版:

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签订 《实施“351”工程助推民企发展协作意见》

用法治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 通讯员 卢珊珊

本报讯  为进一步健全民企绿色服务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近日,相山区工商联与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实施“351”工程助推民企发展协作意见》。

签订会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宏波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结合“四大检察”职能解读了“351”工程的内涵,并就如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与工商联常态化沟通联系等与区工商联执委进行了交流,达成协作共识。

《协作意见》明确双方将通过健全日常联系制度、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搭建非诉调解平台、加强风险预警防范等方式,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推动涉民企信访案件优先审查、快速办理、及时反馈,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维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实效。

下一步,区工商联将全力支持配合区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共同为相山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安全、公平、优质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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