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6日

第A07版:

市检察院举行 服务民营经济学习调研会

■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宋世瑾

本报讯 近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学习调研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保银参加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继英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以及最高检“11条”办案标准等,研讨了省院《全省检察机关实施“351”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任务分解表,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务求有责任、有进度、见实效地完成“351”工程各项举措。

就全市检察机关推进“351”工程,唐保银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司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贯彻落实好“351”工程,在法律幅度、刑事政策尺度内,综合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敢于担当作为,着力营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强化办案意识,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高检院颁布的司法办案“11条”标准,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确保“三个专项”工作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办出精品案件;明确责任分工,民营办对本院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负责牵头抓总,办案部门建立涉民企案件“双审查”机制,案管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中准确标注涉民营经济案件,宣传部门加强宣传引导,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成效。

市人民检察院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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