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黄顺 通讯员 邵杰
本报讯 濉溪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困难人员救助民生工程精准落实。1至4月份,累计拨付困难救助资金5335万元。
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保障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运营维护,及时编制实施办法,落实补助资金,持续保障特困人员的生活水平。全县4月份共有特困人员4441人,发放救助供养资金348.9958万元。1至4月份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补助金1404.6018万元。
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县民政部门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和寄养家庭的监督巡查工作,切实提高孤儿保障水平。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33人次、78.085万元。
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巡查、“寒冬送温暖”活动。
着眼关注残疾人生活和护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提高困难残疾人员生活保障水平;不断完善低保制度,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1至4月份累计救助89999人次,发放低保金及补贴3316.7312万元,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救助资金100%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