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

第A11版:

男子无证酒驾又被查

行拘10日,罚款2500元 曾因醉驾被吊销驾证

■ 记者 徐志勤

通讯员 李梦琳 李军

本报讯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但还是有很多驾驶员做不到,而更有甚者,就算已经因酒驾被吊销驾照,却仍是屡教不改。5月1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在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中,就遇到了这样一位“酒司机”。

当日晚上21时40分许,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在孟山路与南黎路交口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皖FY9XXX的黑色帕萨特小型轿车,在看到前方有民警执勤后,突然将车拐入路边的小区门口,见此,民警连忙上前拦截,当驾驶员摇下车窗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由于该驾驶员有明显的酒后驾驶的嫌疑,民警立即对该司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3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该驾驶员摸索半天只出示了行驶证,问及驾驶证时则支支吾吾说没有带在身上。经警务通查询,民警发现该驾驶员姓赵,淮北人,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状态”。原来,在2019年7月,赵某曾在惠苑路与鹰山路交口处,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就意味着此次属于无证酒驾行为。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二款之规定,赵某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2500元的处罚。

2020-05-20 徐志勤 行拘10日,罚款2500元 曾因醉驾被吊销驾证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45972.html 1 3 男子无证酒驾又被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