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石晓萌
本报讯 今年以来,烈山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群众满意度年度测评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六、全市基层政法机关第一的基础上,第一季度案件结案率、案件审判质量、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又取得开门红,位列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全省前列。
统筹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案件结案率持续居于全市法院第一。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烈山区法院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第一季度受理案件1101件,结案615件,结案率55.8%。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坚守岗位,及时掌握情况。全院采取网上立案、远程开庭、视频接访等方式办理业务,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感染风险,确保各方面工作得以兼顾。在第一季度收案数同比增长10%的压力下,烈山区法院干警通过加班加点,结案率连续三个月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前列。
坚决抓好执法办案工作,审判质量基础指标综合评估得分全市第一。狠抓审判执行管理,有效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第一季度调解率、服判息诉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等六项审判质量基础指标遥遥领先。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推动形成分层递进、繁简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案件诉前调解率56.9%,诉讼调解率78.5%。不断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依法快速审理简单案件,民商事简易案件平均20余天审结,平均审理时间指数得分全市第一。
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考核位列全市第一。一直以来,烈山区法院高度重视两个“一站式”工作,注重强化思想认识,统筹谋划明确责任,确保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高标准建设的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多个功能分区,配备10个服务窗口,全方位提供诉讼服务。
切实加强工作创新、成果转化和采编报送工作。积极发挥服务审判执行、服务领导决策的职能作用,在健全人员网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采编质量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全院“大信息”格局。因信息工作成果丰硕,2019年,烈山区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我市唯一基层直报点法院,并在近期公布的年度信息工作考核排名中居全省基层直报点法院首位。
此外,强化经验总结推广,主动适应司法宣传、调查研究工作新常态,开拓思路、务实创新、努力作为,被省高院评为“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被授予“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在精细化办案的基础上,烈山区法院注重强化经验总结、成果调研,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积极完善调研工作机制,高标准打造法律图书室,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审管办王强撰写的论文被评为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也是全市法院唯一获奖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