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方芳 通讯员 于金龙
本报讯 我市教育扶贫打出组合拳,一对一精准帮扶贫困学生,全方位帮助特殊群体学生,提高乡村学校办学品质,加强加快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贫困家庭学生充分享受到了教育公平的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贫困学生精准资助。把好“对象精准识别关”,全面摸清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底数,使用科技手段,加强动态跟踪,保证贫困学龄人口应学在学、应助尽助。依靠省教育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学籍导入、贫困信息比对、资助数据录入等数据维护工作,严格落实系统比对和校内排查“双保险”工作机制。2019年,我市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生活补助266.89万元、5701人次;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在园幼儿128.33万元、1711人次;直接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杂费124.31万元、1653人次,发放国家助学金247.95万元、1653人次;发放中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88.29万元、686人次,免除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学费106.86万元、860人次。各项国家资助金额共计962.63万元,惠及建档立卡学生12264人次。此外,濉溪县发放地方智力扶贫资金796.02万元,惠及建档立卡学生5733人次。我市向236名建档立卡大学新生发放资助15.2万元;帮助410名建档立卡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326.52万元。
两类学校条件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进一步优化布局。定向培养541名乡村教师。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人均每月200-510元不等,惠及全市乡村教师8500余人,年均投入近3500万元。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2019年安排预算资金402万元用于补充乡镇寄宿制学校经费支出,326万元用于补充乡村规模较小学校经费支出。建成教师周转房96套,继续投入644万元建设周转房92套。
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市级云计算中心,整合全市已建信息化应用系统,推进智慧教育信息化系统建设,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金约1000万元。全市中小学多媒体配备学校覆盖率、班级多媒体覆盖率、全市中小学及教学点宽带接入比例、全市校园网建立比例、班班通覆盖率实现5个100%。
志愿服务包保送教。组织六支由全国和省市优秀劳模名师组成的扶贫志愿服务队,以送教下乡、上示范课、无偿援教等方式20余次走进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学校,提高基层教育教学水平。
关注关爱特殊群体。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一生一策”建立特殊群体学生信息台账,“人性化”资助学生,“一对一”救助保护,“信息化”精准帮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监护缺失儿童、医护工作人员子女、残疾人子女、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十余类特殊群体学生多重关爱。对受疫情影响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通过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实施还款救助等措施进行帮扶。2020年春季学期已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6217人,资金632.6万元,普通高中免学杂费915人,资金70.015万元 ;中职国家助学金1736人,资金177.93万元,中职免学费8850人,资金1190.12万元;学前幼儿资助793人,资金49.925万元。中职学校职业技能教育资助资金381.6万元,资助学生3816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经费,民办中职、普通高中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幼儿园按照不低于事业收入的3%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用于校内资助并及早发放,各类特殊群体学生优先享受校内资助政策。完善学生资助数据库,推进教育、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市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全面开展重点保障对象线上教学硬件、终端设备正常使用情况排查,向特殊群体学生免费提供手机等终端学习设备200余台套,让排查出的256名不具备在线学习基本条件的特殊群体学生全部顺利参加了在线学习。对84名防疫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子女进行在线学习指导、心理辅导等包保关爱。对于其他需要关爱的特殊群体学生广泛宣传政策,畅通信息渠道,开通心理热线,跟进关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