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储旭 刘艳
本报讯 日前,濉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濉溪县成为全省首个完成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任务的县区。
按照“乡村振兴、交通先行”理念,濉溪县深入推进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着力建立一支精简、高效、务实、担当的交通综合执法队伍。改革中,濉溪县有效整合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县乡公路管理所承担的道路运政、农村公路路政、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交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以县交通运输部门名义实行综合执法。新成立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编制125名,下辖4个内设股室、10个执法中队,其中包括6个驻镇执法中队,有效解决了以往乡镇执法力量薄弱、监管存在盲区的问题。
改革完成后,濉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貌焕然一新,工作效能显著提升。截至目前,该大队已组织开展交通综合执法50余次,查处违法违规运输车辆346台次,卸载超限超载货物约3600吨。同时,对341台新能源公交车辆开展了运营质量考核,依法清理(注销)未按期评定技术等级(年审)的车辆1001台,注销64家“僵尸”货运企业,吊销货运企业11家,查处违法货运企业7家、责令货运企业停业整顿1户次,吊销车辆营运证27本。该大队还查处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案9起,违规非法驾培车辆12台次;对全县“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督检查4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对辖区重点货物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巡访900余户次。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该大队对全县道路12个卡点和7个职工家属小区实行24小时管控,共检查车辆2.64万辆、人员4.63万人次,杜绝了输入性病例通过交通防控卡点进入濉溪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