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缘煤而建、因煤而兴。回顾往昔,淮北儿女在这片创业的热土上披荆斩棘、砥砺前行,累计生产原煤10亿多吨,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谱写了一首振奋人心的“乌金赞歌”。进入新时代,淮北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推动高质量转型崛起,实现了“煤城”到“美城”的华丽转身。
今年4月6日,是淮北建市60周年纪念日。对于濉溪建市时间说,坊间仍有诸多疑问,众说纷纭。现根据馆藏档案资料,梳理濉溪市建市时间表,以供读者勘查解惑。
1957年11月,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开发淮北矿区初步规划和施工方案》,成立闸河煤矿筹备处。1958年3月,改为濉溪煤矿筹备处;5月,改名淮北煤矿筹备处。1958年6月—1960年5月,高心泰任中共淮北煤矿委员会书记,郑春田任第二书记,窦继仪任副书记;1958年5月—1960年5月,高心泰任淮北煤矿筹备处主任,韩固、郑凯、马诚义、郑福生、吕兴化、邹云龙、王振林任副主任。期间,大规模建设淮北新矿区,形成了淮北矿区新兴的工业城镇。
1959年1月31日,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建立中共濉溪市委员会(组干甲字第34号),高心泰任第一书记,郑春田任第二书记,窦继仪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许彩文任副书记兼市长,马诚义、韩固、刘建新、徐圣邦、邹云龙为市委常委,邢凯等8人为市委委员。2月26日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濉溪市委与淮北矿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且合署办公,地址在淮北矿委所在地。
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6次会议决定(议齐字第6号):撤销濉溪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设立濉溪市。中共安徽省委批示由安徽省民政厅具体办理,是年未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9年第7号(总号171)》P121《国务院关于县、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决定》具体记述此项决定。
1960年1月5日,中共濉溪市委报请中共安徽省委和中共蚌埠地委,要求早日建立濉溪市。2月,淮北煤矿筹备处撤销,成立濉溪矿务局。
1960年4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员会《关于濉溪市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复字〔60〕111号):蚌埠地委3月31日的报告和濉溪矿委2月25日的报告均悉。为了适应濉溪煤矿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省委批准建立濉溪市,但市人民委员会的机构不单独设立,与濉溪县人委合署办公(挂两个牌子),有关部门指定一部分人专管市的工作。市委以濉溪矿委为主组成统一领导市区工作。为了便于统一安排矿区的工作,决定将萧县的杜集、朔里两个公社的全部和永堌公社闸河以西4个大队,吴庄公社闸河以西7个大队划给濉溪县,连同濉溪县和矿区有关的地区(如濉溪镇、烈山、濉西等公社的全部或一部)为基础,统一规划市政建设和组织支援矿区生产建设工作。
濉溪市委与濉溪矿务局、濉溪市人委与濉溪县人委均合署办公。至此,濉溪市正式建立。未完全执行“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6次会议决定(议齐字第6号):撤销濉溪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设立濉溪市”。1960年4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员会《关于濉溪市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濉溪市、濉溪县建置时间、所辖区域与第86次会议决定的不相符。
1960年9月22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转发濉溪市人民委员会印章的通知》(办密字第00053号),将国务院颁发的“濉溪市人民委员会”铜质印章一颗,附印模,并将启用日期上报备案。同年10月5日,濉溪市人民委员会启用公章,开始独立办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第二卷1949-1983年》(中国民政部编,测绘出版社,1987年10月一版一印)资料P-144均可佐证。1960年年底,安徽省辖5专区、8省辖市、1专辖市、68县、17市辖区,濉溪市已在省辖市其列。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4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恢复安徽省濉溪等17个县的决定》(国务院公报1961年第18号,总号248):恢复濉溪县。以濉溪市的部分行政区域为濉溪县的行政区域。撤销萧砀县。其行政区域附划归萧县、砀山两个县以外,其余划归濉溪市。
1962年1月13日,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下发《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设立濉溪市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6、114两次会议决定,批准设立濉溪市。濉溪市与濉溪县的地域归属关系终于明晰。落款时间依稀可辨1961年元月13日,国务院114次会议时间为1961年12月15日,“二”笔误为“一”。1962年6月18日—21日,濉溪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在相城召开,选举产生濉溪市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3人;选举郑春田为市长,马诚义为副市长;选举孔凡寅为市人民法院院长。
1964年5月7日,濉溪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请求“濉溪市”名称改为“淮北市”的报告》(64办字第094号)向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报告:我市是一个以煤炭工业为主体的工业城市,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目前属市领导的矿、厂企业已分布到濉、萧、宿三县境内,由于我市在地理位置上与濉溪县相比邻,名称上亦无区别,所以对外行文和相互联系工作上有很多不便,甚至往往发生误会,有的把市当做县,有的把市和县当做一个单位,有的上级和兄弟单位来联系工作的同志,因此跑了不少弯路,影响了工作,特别是信件投递上投错现象很多,为此原濉溪矿务局已经中央煤炭部批准,从今年3月份起改名为淮北矿务局,目前矿务局党委和市委仍合署办公,为了确切地反映地区特点和统一名称便利工作起见,我们意见将濉溪市的名称也相应地改为淮北市。由于市县重名混淆视听,濉溪矿务局已改为淮北矿务局的两个原因,所以要求更改市名。
1971年3月30日,国务院电函安徽省革委会《国务院关于安徽省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问题的批复》((71)国发电5号),同意将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
1971年4月2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电函濉溪市革委会,通知“国务院同意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办号0053)。4月20日启用“安徽省淮北市革命委员会”公章。1972年,淮北市与淮北矿务局分署办公。
电文内容与国务院致电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一致,应当执行国务院的批复文件。
通过档案解密,还原当年历史背景,厘清了淮北(濉溪)市建置演变脉络。淮北市以1960年4月6日中共安徽省委员会《关于濉溪市机构设置问题的批复》为建市纪念日,以1971年3月30日《国务院关于安徽省濉溪市改名为淮北市问题的批复》((71)国发电5号)为市名更改纪念日。
执笔:张继玲
档案提供:王强 孙薛梅
王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