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年龄计算至2020年3月31日,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2.报考专业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为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