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濮慧
本报讯 3月18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分调裁审”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实施。这是继《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适用示范裁判的实施意见》通过后,区法院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中的又一新举措。
据悉,2020年新年伊始,为贯彻落实最高院“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部署,相山区人民法院积极行动、认真谋划、专题调研、反复酝酿,出台了该《办法》。
《办法》从团队设置、分流、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简案速裁快审、繁案精审等方面作了全面详细、切合实际且可操作性强的规定:在已组建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基础上设置专业化速裁快审团队、繁案团队,优化家事审判庭、派出法庭等特色审判团队;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六个新型速裁快审团队,负责全院简案的速裁快审;组建民事类案件、商事类案件两类专业繁案团队,负责全院繁案的精细化审理;对进入法院的纠纷进行两次分流,第一次分流是立案前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的分流,第二次分流是立案后案件的繁简分流。《办法》还结合两个“一站式”建设,将调解挺在纠纷解决的最前面,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矛盾,提高诉源治理效果。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相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能,有效应对案件数量增长新常态,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