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俞晓萌 通讯员 濮慧
本报讯 “赵执行员,我现在太难了……贷款贷不了,出门打工也出不去,还得时刻担心你们上社区找我!”3月12日,盛某某给相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员赵艳打电话表示,要主动还钱。赵艳也终于舒了一口气:又一个旧案有了结果。
2012年11月,盛某某与陈某某签订借款合同,借款2万元;2013年4月,盛某某再次向陈某某借款4万元;2016年4月,盛某某又出具了7万元和10.8万元的借据。之后,陈某某多次向盛某某索要欠款未果,遂诉至法院。在该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相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盛某某偿还陈某某借款23.64万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判决生效后,盛某某却迟迟未主动履行。无奈之下,陈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1月17日,相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迅速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展开调查、控制。执行部分款项后,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其他财产,而被执行人也“玩”起了失踪。2019年10月,经多方努力,相山区人民法院再次查找到盛某某下落,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反复劝说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天的惩罚措施,之后盛某某又失踪了。疫情防控期间,盛某某了解到法院仍在加大执行力度,担心自己被查找到后会被再次拘留,而且法院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迫于压力的盛某某主动拨打了承办人电话,要求履行债务,并委托第三人带着6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当面交付给陈某某。至此,两年之久的案件顺利执结。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人民群众的活动范围局限于社区,失信被执行人再也不能随意东躲西藏,隐匿行踪。针对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相山区人民法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疫情期间加大摸排下落不明被执行人行踪的专项行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两个小组,主动下沉到街道、乡村、社区,积极与社会治理网格员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逐一进行“网格化”梳理、排查。专项行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巨大震慑,常年不见踪迹的被执行人露面了,经久未结的老案顺利执结了,久攻不下的“骨头案”也出现了转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