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8日
第A02版:

我市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管理防护工作的通知》

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保驾护航”

■ 记者 邹晨光

本报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冲在战“疫”一线,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突出贡献,但防控一线存在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和休息条件有限等实际困难。记者从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获悉,为细化内源管控、扫除管理盲点、阻断疫情传播,我市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管理防护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管理防护工作提出了6项具体务实举措。

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度。疫情解除前,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度,除安排少量人员到单位值守外,其他人员可采取居家方式进行网上办公。到单位值守人员,由各单位登记在案,按照“六库六策”要求,及时纳入“存在风险人群”管理。

合理调配一线值守力量。基层防护力量和到社区(村、网格)“三报到”人员,由社区统一安排值班,每班次人员尽可能减少,值守时间尽可能降低。有条件的封闭小区,可采取预留紧急联系方式或留人值守办法,从晚上10:00至次日6:00采取全封闭管理,避免疲劳值守。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每人每天工作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对连续7天未休息的,要安排适度休整。

努力提供防护要素保障。千方百计保障各卡点口罩、消毒液、帐篷等防寒防护物资配备。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消毒措施,坚决避免防控一线医护人员受到病毒感染。加强办公场所卫生环境清洁、消毒、体温检测,严防潜在风险隐患。

及时掌握人员健康状况。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应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并向单位报告;各单位应每日掌握一线人员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应立即视情就医或居家隔离。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所居住的楼栋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网上办公方式,不再安排一线防控任务。

统筹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坚持“下去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由督查考核部门牵头,整合各方面职能部门的督查力量,划小单元、划定区域、排好计划,实现督查部门协同、市县(区)联动,避免重复督查、多头督查。精简督查次数和频率,推广使用微信、QQ等视频方式进行督查督办,减少人员接触和流动。

严格落实单位管理责任。医护人员的管理防护由卫健主管部门和所在医疗单位负责,在岗人员的管理防护由所在单位负责,志愿者的管理防护由所报到的镇(街道)负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明查暗访,对在管理防护工作中不遵守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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