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10日
第A02版:

我市排除4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对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我市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对收治患者认真进行筛查、诊断、救治,2020年2月8日又有4例疑似病例经实验室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病例。现将排除疑似病例的情况通报如下:

排除疑似病例1:赵某某,女,52岁,居住在烈山区古饶镇山西村大杨家。2月1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8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排除疑似病例2:赵某某,女,50岁,居住在濉溪县经济开发区金桂花园小区。2月4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8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排除疑似病例3:余某某,男,20岁,居住在相山区三堤口街道余庄社区。2月3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8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排除疑似病例4:王某某,女,31岁,居住在相山区东街道供电社区。2月4日公布为疑似病例。2月8日,经专家组决定排除疑似。

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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