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1日
第A02版:

一药店未明码标价销售受处罚

■ 记者 邹晨光 通讯员 陆艳

本报讯 1月30日,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对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开展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药店销售上述商品时是否存在哄抬价格、未明码标价等情况。

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多数药店在经营时均能按照规定依法经营,但少数药店还存在不规范销售情况。执法人员在淮北师范大学附近的一家药店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涉案酒精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对此,相山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同时对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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