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6日
第A06版:

让法援之光没有遗忘的角落

——记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坚

■ 记者 吴永生

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坚,通过不懈探索和努力,对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有了自己的思考和认识: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快速发展;要善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协调指导重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要始终紧盯基层群众,把法律援助实实在在地送到群众身边。

起初从事教育工作的李坚,出于对法律工作的热爱,于1992年调到濉溪县司法局,先后任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长、公证员、法援律师。自2018年担任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凭借满腔法援情怀和坚持不懈努力,开辟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肯定,先后荣获市、县两级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你一定能干好这项工作,我们相信你”。上任伊始,在县司法局长鼓励下,李坚认真学习法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虚心向法援战线老同志学习,很快就进入了角色,打开了法援工作的新局面。他从加强队伍建设入手,组织带领法律援助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行40人赴中国政法大学进行为期一周的政治、业务培训。每年下半年定期组织举办由全县站、点人员参加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业务培训班,平时一有空闲就深入乡镇给镇直、村居干部讲授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的法律专业素质和业务实践水平,提升其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能力,为提升办案质量打牢了人才基础。

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是淮北市率先进驻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单位。为更好更快地提升法律服务的标准化进程,李坚参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起草制定《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获得了制订安徽省法律援助服务地方标准的起草权,并参加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立项答辩获得成功,大大提升了濉溪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在全省的知晓度。在安徽省、淮北市质量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李坚不断研究实践、再研究再实践,制定了一套操作性强的标准,先后制定《濉溪县民事诉讼质量标准》《濉溪县刑事诉讼质量标准》《濉溪县行政诉讼质量标准》《濉溪县非诉讼质量标准》,项目分值细化到0.5分,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承办案件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参照执行,形成模式化,工作实践中时而又不断修正,使得这一套标准不断完善,成为实操性较强的科学模板。

在创新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上,李坚主导县法援中心及时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与县人社局开展无缝对接,建立长效衔接机制,联合县劳动执法大队及仲裁院在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阶段,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2019年,在135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已成功参与处理结案100余件,通过维权共追回农民工工资420余万元,有效引导了农民工理性维权依法讨薪,大大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开展贫困人口法治扶贫。打造“温情法援”服务民生品牌,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联系点,联合镇村和人社、公、检、法等部门为县域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服务,摸排核实贫困户信息,及时了解贫困人口法律需求,落实帮扶措施,确保贫困人口法律援助服务应援尽援、应享尽享。目前,共为30多名扶贫对象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灵活法律援助服务形式,推行“即办式”“一站式”“上门式”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一律当时受理、当时审批、当日指派,极大简化了受理、审批、指派程序,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有效打通了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2019年,省民生办下达濉溪县法援案件任务1080件。截至目前,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审批指派各类案件1378件,其中民事案件696件,刑事案件675件,行政案件7件;结案数1165件,案件受理总数占年度总任务数的127.6%,结案率约84.5%。在检察院提供法律帮助108件,在法院提供法律帮助139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00余人次,接听12348热线电话5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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