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9日
第A05版:

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濉溪县强化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纪实

■ 记者 吴永生

濉溪县命名首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濉溪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举措,强化安全监管,三年来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目前,全县瓜果蔬菜生产主体103家,备案种子经营企业14家,农药经营门市部194家、肥料经营网点135家,养殖场350家,屠宰场3家。11月26日至12月4日,省农业农村厅公示首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名单,濉溪县再次入选并顺利通过公示。

濉溪县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起草了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等相关制度33项。同时,县农水局分别在2016年、2017年、2018年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每年工作任务。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学习长效机制,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工作经费38.6万元,今年又把农产品民生工程管养经费101.92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强化监管装备建设,2016年首先在8个镇落实蔬菜残留快速检测点,到2018年全县11个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和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在刘桥镇、百善镇建立水产品快速检测设备。

濉溪县成立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加强农业标准化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在标准化生产方面的带头作用,推进全县粮食、蔬菜等特色产业的标准化生产,促进和带动标准化生产,提高标准化生产的辐射面。全县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已达150万亩,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以上,养殖标准化覆盖率达90%以上。养殖企业被国家农业农村部评定部级标准化养殖企业2家,省级标准化企业5家,市级标准化企业30家。开展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建立21家农资标准化示范店,实现农业投入品电子化监管。探索推广物理防治措施,控制使用除草剂等高毒、高残留和违禁农药,推广使用振频式灯光诱杀灯、信息素虫粘板和建设使用沤肥、堆肥池等,促进物理防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着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监管、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年来,共检测农产品样品39471个,畜产品样本12172个,水产品样本1051个,检测合格率达100%。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加大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围绕“三品”和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支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三品”认证,建立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濉溪县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达到32个。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控制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舆情监测,科学评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努力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制定濉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分别建立了应急处置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信息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和运输全环节的可追溯。目前,11家“三品一标”产品进入国家追溯平台,实现追溯。17家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将投入品等和农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

濉溪县严格执法,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农药、“瘦肉精”、奶制品、兽药、水产品专项治理,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季节的执法检查,加大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三年来,先后检查经营企业966家,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台次,印发资料1.56万份;先后办理9起行政案件,处罚金额20257元,没收违法所得4583元,没收农药262公斤,同时还扣押了分装工具。同时,强化企业诚信意识,落实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采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信用状况等指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同步完善企业信用预警、失信惩戒等机制,为监管提供依据。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利用产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从职业操守和生产技术两个层面推动行业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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