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如何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
答: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用工单位培训需求收集制度,大规模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实行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根据国家动态公布的新职业,组织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等共同研究确定培训课时及补贴标准。在省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基础上根据地方实际和发展需求补充工种目录,制定补贴标准,重点支持本地急需紧缺工种(项目)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种(项目)不受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限制,由企业自主确定后报人社部门审核。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技能人员类职业(工种)扩大到可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以及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所有职业(工种)。劳动者在省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由培训机构所在地培训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各类培训补贴最多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推进对贫困劳动者、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减少职业技能培训纸质申报材料,逐步推行电子证照、电子证明和电子签章,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进行审核。
2.如何加大政策供给力度?
答: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培育建设一批市级、省级示范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根据全日制学制教育毕业生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推行以职业院校在校生为培养对象的现代学徒制培训。公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的可支配业务收入,由学校自主分配,可将一定比例的业务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对培训人数超过在校生人数一倍以上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额时予以重点倾斜,按劳分配给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职工。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等情况,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激励支持。
3.如何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答: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被认定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在省分别给予每个200万元、10万元补助的基础上,市分别再给予100万元、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单位一次性5万元经费补助。支持技工院校建设职业技能提升训练基地,实训设施设备向参与培训的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全面开放,仅收取实训耗材成本费用,给予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补助。支持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推荐1家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4.如何创新培训内容形式?
答: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爱国意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信用建设、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纳入培训结业考核内容范围。要在各工种(项目)规定的总课时内,安排4—8个课时开展消防、安全、保密、艾滋病预防、非法集资防范等专题教育培训。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开发培训教材,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加强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开发,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求,大力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产业培训,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纳入补贴性培训范围,具体工种(项目)及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育婴、汽修、电工等就业技能培训。推行“互联网+职业培训”,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优质培训资源供给,依托安徽职业培训网络大学建立培训电子档案和学分累计制度,在线课时按比例计入培训总课时,促进技能培训与岗位使用精准对接。
5.如何构建技能评价体系?
答:构建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统筹做好通用工种、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国家对于准入类职业(工种)上岗前必须参加技能培训及鉴定的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对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被采用成为“行标”“国标”的,按10万元/个(其中,省8万元,市2万元)给予开发资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厅部署,开展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加强社会化考评员队伍建设,培育社会化评审专家队伍,逐步向社会公布新开发的一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题库资源。执行职业技能鉴定信用档案制度,加强对技能评价机构、评价对象等信用监管,完善技能评价机构退出机制。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开展建筑工人技能考核评价,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