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8日
第B02版:

葡萄牙是怎样占领澳门的

邓开颂

从15世纪初起,为了寻求黄金与香料以及传说居住在东方的基督教王约翰及其王国,葡萄牙人在国家政权的推动和支持下,开始了以探索东方航路为主要内容的海外扩张活动。明朝正德九年(1514年),葡萄牙人首次出现在中国南海之滨,欧维士乘船抵达广东东莞县的屯门(现在香港境内),进行香料贸易。

早期来华的葡萄牙人采用暴力手段进行殖民掠夺,不可避免地与明朝政府发生了军事冲突。1518年,西芒·安德拉德率三艘船只抵达屯门。他擅自在屯门建屋树栅,修筑炮台。又像对待非洲黑人一样对待中国人,驱赶商船,掳掠船员,夺其财货;纵容部下抢劫百姓,蹂躏妇女;还勾结内地奸民,掠买人口,激起中国人民愤恨。1521年,广东巡海道副使汪宏进驻与屯门仅一海之隔的东莞南头镇,并以50艘战船对屯门形成半圆形包围圈,向葡军发动了进攻。汪宏指挥果断,战术灵活,葡军虽然有远征队到来加入作战,仍然伤亡惨重。葡萄牙殖民者只得抛弃部分船只,仅乘三艘大船趁黑夜潜逃。次年,葡萄牙又派出舰队来到中国南海地区,与中国水师在新会西草湾一带相遇。中方拒绝葡方重返屯门的要求,双方发生激战,中国水师再次获胜。此后,葡人在浙江宁波府属、位于舟山群岛的双屿港建立居留地,进行大规模的走私活动。1548年,浙江巡抚朱纨下令进攻双屿港,将那里的建筑物及港内船只一概焚毁,并用木石将港口填塞。

屯门之役、新会西草湾之役和双屿港之役使葡萄牙人认识到中国国力强大,不能轻易用武力征服,他们因而改用行贿等手段,以求在中国沿海取得立足之地。

关于葡人入据澳门的由来,明朝万历年间郭非在《广东通志》卷六九《外志·澳门》条中写道:“嘉靖三十二年,舶夷趋濠镜者,托言舟触风涛缝裂,水湿贡物,愿暂借地晾晒。海道副使汪柏行徇贿许之,时仅篷累数十间,后工商牟奸利者,始渐运砖瓦木石为屋,若聚落然。自是诸澳俱废,濠镜独为舶薮矣。”

上面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葡萄牙人以乘船远道而来,货物多被水打湿为借口,通过贿赂中国地方官员的方式,借到了澳门这块地方用来晾晒。

葡萄牙占领澳门是一个复杂渐进的历史过程,自16世纪中叶起,前后长达350多年。1887年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使葡萄牙获得了“永居管理澳门”的地位,使中国丧失了对澳门的管辖权;但条约规定,未经中国允许,葡萄牙不得将澳门让与他国。因此,称澳门“割让”给葡萄牙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1572年,葡萄牙人开始公开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澳门历史进入葡人“租居”澳门阶段,直至1849年葡人拒绝缴纳地租为止。

据葡方文献记载,地租起源于对海道副使的贿赂,大约在1572年以前10年或12年已经开始。这一年,葡人通事贡萨尔维斯前来向海道副使送礼,谈及葡人又带500两来交纳地租。由于当时有其他官员在座,海道副使便说,这笔款是交国库的,要汇寄给提举。从此这500两钱款便作为地租交收。

澳葡由原来无地租变为每年正式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500两,是澳门领土属于中国的明证。直到1848年,葡人一直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正是对中国在澳门的主权的承认。地租银的形成和规范化,还说明广东官府在事实上已承认居澳葡人的所谓“租居”地位。

在葡人“租居”澳门的270多年内,明清政府对其采取“建城设官而县治之”的方针,设置管理澳门的机构和官吏,制定有关法规,严加军事防范,派遣政府要员巡视,行使中国对澳门的主权。

明朝政府在澳门设有提调、备倭、巡缉等官员,这些官员统称“守澳官”。澳门的主要行政司法等职能,则由香山县知县主管。他对居澳中外居民具有广泛的管辖权,诸如编查中外居民的保甲户口、核准澳中房舍的修建拆毁、征收澳内村民田赋及葡人地租、审理中外居民之间的民事及刑事案件、发布各项行政命令、缉解内地逃犯、查验出入港口船只,等等。雍正八年(1730年),两广总督郝玉麟等因澳门中外居民日众,距县遥远,知县县务殷繁,不能兼顾,奏请设香山县丞一员,作为分防澳门县丞。乾隆九年(1744年),清政府将肇庆府同知改设为广州府海防军民同知,通称澳门同知,移驻前山寨。至此,以澳门同知为最高实际负责官员,与香山知县及县丞互相协调,共同管理澳门事务,构成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管治澳门的体制。

明清两代政府根据澳门各个时期的不同情况,制定了多个具有法规性质的章程和条例,责成“租居”澳门的葡萄牙人遵守。

在“租居”澳门的270多年内,葡人基本上能够服从中国政府的管辖,但也有违反中国政府法令的扩张意图和行动。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近代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香港岛正式割让给英国。

鸦片战争前,葡萄牙人居留地只占澳门半岛一小部分,面积不足两平方公里,处于中国政府的管辖之下。澳葡当局仅对居澳葡人享有一定的管理权,无权管理居澳华人。鸦片战争以后,在英国侵华取得进展的影响下,葡萄牙政府处心积虑破坏中国对澳门的管辖权,竭力改变将近三百年时间形成的澳门的历史地位,以实现其完全控制整个澳门地区的目的。鸦片战争结束后的几年内,葡国政府多次派遣代表与清政府谈判交涉,但在主权问题上未能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1888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又称中葡《北京条约》(简称中葡条约),是在列强侵略中国的背景下,在英国人赫德操纵下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是葡人借助列强力量取得在华特权的体现。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条约,是葡萄牙占据澳门三百多年来中国政府对澳门地位作出规定的第一个条约,也是《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前有关澳门地位的惟一一个条约。

中葡条约是一个丧权辱国的条约。条约赋予葡萄牙人“永居管理澳门”的权利,使得他们用行贿、蚕食等手段占领的中国领土处于葡萄牙的殖民统治之下。中国政府实际上丧失了对澳门的管辖权。

葡萄牙占领澳门,是在西方殖民主义者东来和列强侵略中国的背景下,在近代中国社会逐渐走向沉沦的大环境下形成的特殊历史现象。在350多年葡占澳门的历史过程中,鸦片战争影响巨大。鸦片战争以后,在英国侵华取得进展的影响下,葡萄牙政府处心积虑破坏中国对澳门的管辖权,竭力改变将近300年时间形成的澳门的历史地位,实现了其侵占并完全控制整个澳门地区的夙愿,将居澳华人置于他们的殖民统治之下。

(作者邓开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2019-12-18 邓开颂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32829.html 1 3 葡萄牙是怎样占领澳门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