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
第A10版:

岳父交通肇事女婿顶罪 翁婿二人同服刑

■ 记者 陈洪

通讯员 桂鹏举

本报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日前,我市烈山区烈山镇的周某(化名)因顶替其岳父参加社区矫正一事败露,最终导致其和岳父双双入狱,受到法律的严惩。

周某(化名)于2010年与烈山区宋疃镇费寨村费姓女子结婚,住在宋疃镇费寨村。李某某(化名)系周某的岳父。2017年,李某某在驾驶车辆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周某耍聪明冒名顶替其岳父李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自己是驾驶员,是自己驾车致人死亡。在以后的司法程序中都是周某参与理赔、应诉、承担民事责任。同年,周某因交通肇事罪被烈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在宋疃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李某某则平安无事,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周某在宋疃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019年11月,时临周某的矫正期限届满只剩下1个多月。由于此前周某曾在朋友圈透露其为岳父顶罪交通事故的信息,导致周某顶替岳父报假案的事情败露,烈山公安分局周某实施抓捕。宋疃司法所随即对周某的社区矫正管理措施进行矫正中止。经过公安机关突审,在证据和事实面前,周某供出实情,之后周某、李某某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周某和李某某二人分别因包庇罪、交通肇事罪均被烈山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3年,入监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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