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
第A09版:

不得以任何名义拆分项目、扩大范围、改变计费方式等收费

我市公证服务收费更规范

■ 记者 黄顺 通讯员 杨娅

本报讯 据市发改委消息,根据国家发改委、我省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进一步规范公证服务收费,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我市公证机构依法提供法律事实类公证和法律文件文书类公证等主要公证服务,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拆分项目、扩大范围、改变计费方式等收费。如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每件500元;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每件300-500元。

公证机构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公证机构按照公平合理原则自主定价或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公证机构开展公证服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自愿有偿原则,认真执行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和法律援助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为当事人提供质价相符、高效便捷的公证服务。公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及收费文件依据、价格投诉电话等,应当在受理公证的场所显著位置和所属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新规自2019年11月15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我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8〕5号)、《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收费标准的批复》(皖价服〔2015〕154号)和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17〕75号)同时废止。市发展改革、司法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公证服务收费的监管,维护正常的公证服务和市场秩序,对违法收费行为,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2019-12-17 黄顺 不得以任何名义拆分项目、扩大范围、改变计费方式等收费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32794.html 1 3 我市公证服务收费更规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