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吴永生
本报讯 12月4日,濉溪县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首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复查认定公示。
濉溪县命名首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举措,强化安全监管,三年来县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濉溪县制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等相关制度33项。同时,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强化监管装备建设,2016年首先在8个镇落实蔬菜残留快速检测点,到2018年全县11个镇全部建立农产品和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在刘桥镇、百善镇建立水产品快速检测设备。
濉溪县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面积已达150万亩,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85%以上;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5%以上,养殖标准化覆盖率达90%以上。养殖企业被国家农业农村部评定部级标准化养殖企业2家,省级标准化企业5家,市级标准化企业30家。开展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建立21家农资标准化示范店,实现农业投入品电子化监管。探索推广物理防治措施,控制使用除草剂等高毒、高残留和违禁农药,促进物理防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各项监管、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年来,共检测农产品样品39471个,畜产品样本12172个,水产品样本1051个,检测合格率达100%。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加大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围绕“三品”和名牌农产品认证,鼓励支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三品”认证,建立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濉溪县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达到32个。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和运输全环节可追溯。目前,11家“三品一标”产品进入国家追溯平台,实现追溯;17家规模以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将投入品等和农产品信息上传至国家或省级追溯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