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
第A09版:

为全市医保癌症患者支付基金976.17万元

我市抗癌药 惠民政策落地良好

■ 首席记者 王守明

通讯员 曹茜 杜春琳

本报讯 加强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把更多救命救急的药品纳入医保,有效解决看病贵等问题,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政策,切实保障“17+13+X”种抗癌药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17+13”种抗癌药中,“17”是指国家医保局通过谈判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并明显降低了价格的17种药;“13”指安徽省在国家谈判基础上,从现有医保目录中再选择用量较大的抗癌药,组织省级带量采购,第一批谈判成功的13种药。

今年截至目前,“17+13+X”种抗癌药降价惠民政策落地实施以来,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濉溪县医院、濉溪县中医院共采购1601.15万元,市医保局为全市医保癌症患者共支付基金976.17万元,单独预付市人民医院120万元、市中医医院2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

同时,市医保局还积极推动“抗癌药医保协议药房”在市区的设立,2019年共5家药店做为协议药房,打通抗癌药购药“双通道”,实现30种抗癌药按照国家、省谈判价格在我市定点药房销售,并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方便惠及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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