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陈洪
本报讯 穿行于相城的城区与郊野,无论身在何处,总能看到河湖碧波荡漾,岸边的绿树与碧水交相辉映,一切显得静谧而美好。这一切都归功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有序推进落实。
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民共治,全面提升境内河湖水质,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快水生态修复,河湖保护成效初显,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纵深推进,境内河湖面貌明显改观,水清河畅、景美岸绿的生态河湖正逐渐呈现全市人民面前。
我市坚持高位推动,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担任市级河长、湖长的市领导,带头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深入一线,全河段全方位巡查指导,部署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任务,督促各级河长湖长“见行动”。自2018年以来,共开展巡河督导91次,交办解决河湖各类问题160多个,发挥了“头雁效应”。各级党委、政府把河(湖)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开展巡河调研,直面问题、督办整改,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各级河长湖长认真履职巡河职责,截至目前,累计巡河10000余人次,有力推动了问题整改,推进了任务落地。
与此同时,立足市情,建全责任组织体系。在2017年出台河长制一系列工作方案后,2018年我市又及时出台湖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建立市、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体系。共明确四级河湖长1161名,其中市级11名、县(区)级50名,镇(办)级358名、村(居)级742名。市、县(区)、镇(办)三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全部组建完成,市、县级河(湖)长对应确定责任单位协助开展日常工作。全市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道279条计2019公里,纳入湖长制管理的湖泊65个计67.33平方公里,实现全覆盖。
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方面,市河长办在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基础上,每年度制定全市实施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计划,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注重部门协同、流域联动、共治共防,坚持问题导向,以城区河流和“中心湖带”为主战场,“一盘棋”推进河湖管理保护。2018年明确23项重点任务,2019年明确29项重点任务,对标分解到各成员单位和县区,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确保推进河(湖)长制“见行动”“见成效”。
此外,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狠抓排查问题、集中治理、整改提升等关键环节,着力实施河湖“清四乱”和“洗河”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固废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打击非法采砂、黑臭水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等各类专项行动。完成清理整治非法码头7处,改造油污船舶25艘,整改入河排污口81个、89个生态河湖突出环境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出动5410人,车辆1478次,打捞清运垃圾、废弃物、漂浮物23100余吨,拆除养殖棚318处,拆除违章搭建196处,清理拦网291处,网箱1685个,围网665米,抬网205个。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案件22起,立案2起,依法拘留2人,驱离船只10艘,暂扣挖掘机3辆,运输车16辆,有效维护河道堤防安全。今年以来,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