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
第A09版:

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了

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和1450元

■ 记者 韩惠 通讯员 马建

本报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1450元,新标准自2019年1月份开始执行。

此次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调整旨在切实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通知要求,保障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散居孤儿、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分别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50元,所需资金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经费列支。

按照要求,各县区民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加快沟通对接,迅速抓好孤儿基本生活新标准落实,确保提标工作真正惠及广大孤儿。同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孤儿保障水平。

2019-10-29 韩惠 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和1450元 1 1 淮北日报 content_28607.html 1 3 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