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8日
第A05版:

淮海实业集团实施 新修订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 记者 仲金金

本报讯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国企党的建设,淮海实业集团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原有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新修订的办法于10月10日起实施,原有的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遵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制度和办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明确建立上级党组织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办法》共分总则、责任内容、责任履行、责任考核与监督、责任追究、附则6个部分。明确要求了集团公司党委(党组)履行党建责任的内容。明确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监督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考核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同时,集团公司党委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单位的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办法》强调,集团公司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及其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未能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出现国有资产流失、职工队伍不稳定、社会责任不履行、长期经营不善等的;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用人失察、失误,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严重,领导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思想政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重大舆情处置不当,严重损害党和国家以及企业形象的;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有关规定,独断专行,造成重大损失的;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腐败问题严重、“四风”问题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等得不到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被侵害,影响恶劣等情形,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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